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工作部署,紧扣“三个聚焦”工作要求,立足基层实际,往实处走、往准处走、往深处走,切实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实效化,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巡察工作接待日”,具体通知如下:
接待时间:每周二下午14:00至16:00
接待地点:西区89号楼东单元203
受理范围:
1.接受反映全体教职员工违反“六大纪律”情况。
2.接受反映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接受反映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接受反映各二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情况。
5.接受反映已完成巡察的二级党组织,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
6.其他不在受理范围事项,按工作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