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部门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巡察要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文件制度|联系我们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电话:022-59791995

 
部门职责

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校内巡察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教育两委、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的职责。

二、承担统筹协调全校巡察工作的职责,统筹推进学校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二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三、制定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报送材料。

四、承担对党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的组织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五、承担制度建设的职责,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建设,科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承担巡察队伍建设管理职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

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统筹协调做好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强化对巡察成果再运用。

八、落实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